第十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
107年3月27日
第十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記錄
一、時間:107年3月22日(週四) 下午2:00 ~ 5:30
二、地點:台北市「台大校友會館」
三、出席人員:40名(含委託出席 8名),應出席人員65名。
四、出席名單:
巨羚、新龍光、台達、樺正、達成、台灣積水、台寶樹脂、華展、加保、大隆、詠順、蘭陽、華城、一盛、欣昌、真豪、璟勳、大道、銢盛、禹泰、佑夫、展豐、利達、閔勝、昇鑫、合力旺、東泰、
詠盛、東容、士翔、介慶、介大。
五、主席:洪清在 大會記錄簽署人:林錦德
六、主席致詞:(略)
七:榮譽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常務理監事、財務長等致詞:(略)
八、報告事項:
1.理事會工作報告。
2.監事會監查報告。
九、討論提案及決議:
案一、
類別:財務
提案人:秘書處
案由:
1.106年度會計帳表、收支決算表。
2.106年度原料銷售量統計表。
說明:本案業經本會第十三屆理監事會議審查通過,提請大會公決。
決議:通過。
案二、
類別:財務
提案人:秘書處
案由:
1.106年度資產負債表。
2.106年度損益表。
說明:本案業經本會第十三屆理監事會議審查通過,提請大會公決。
決議:通過。
案三、
類別:財務
提案人:秘書處
案由:1).編列本會107年度收支預算表。
2).擬舉辦EPS回收專題行動式宣導(例如;慢跑、騎自行車、
淨灘或公益活動等),並印製回收作業傳單分發給參與民眾。
說明:本案業經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公決。
決議:通過。
案四、
類別:會務
提案人:秘書處
案由:擬定107年度會務工作計劃書及行事曆。
說明:本案業經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公決。
決議:通過。
案五、
類別:會務
提案人:秘書處
案由:臨時動議。
1).於現有活期銀行存款帳戶再提撥適當金額辦理定期存款
以孳生利息增加收入。
2).按內政部及環保署規定於年度盈餘需編列專款專案
提撥基金項目俾準備作為日後之用(例如;回收補貼、
員工退休金或購置會址等)。
說明:本案業經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公決。
決議:通過。
正本:內政部、環保署
副本:全體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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